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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件事責任不全在法官 法官只是照者法律來辦事 法源的問題 立法委員要負絕大部分的責任 法律沒說不能吃精煉油 裡面有殘留有害物質只要會自然排出體外還是沒事 吃下去就算事會累積在體內只要不是會立即性死亡還是沒事就算會制癌辯方律師會說其他東西也會照成癌症你品什麼說是我主人的產品害你得癌你拿出證據說完全是我主人的東西造成的 在不然就是作公司切割 找一個人頭去開另一間一人公司 從此後專門跟那一人公司盡某項名稱寫食品及實際上為工業級的貨物 等到被查到時在說自己是受害者一個上市上櫃的集團會被一個人數沒幾人的住家式公司騙 鬼才信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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