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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曾答應放水 曹錦輝美夢破滅 [打印本頁]

作者: mothercow    時間: 2014-11-20 08:33 AM     標題: 曾答應放水 曹錦輝美夢破滅

本帖最後由 mothercow 於 2014-11-20 08:35 AM 編輯

【王翊亙╱台北報導】


曹錦輝雖然在假球案中獲判無罪,但不起訴書中明確表明,曹錦輝曾答應打放水球,違反了大聯盟規章第21條之A項,曹錦輝想回美國打球的願望,宣告終結。
捲入黑象事件後,不起訴書中明確刊載曹錦輝曾答應配合放水,「本案雖能證明曹錦輝原本已答應蔡政宜要配合打放水球,然該兩場比賽後來均因故取消」,被中職永不錄用,等同禁賽。

大聯盟規章中第21條之A項中詳述,「若球員曾答應放水,或不盡力試圖讓球隊輸球,或是曾連絡關係人,試圖讓球隊輸球,違反了棒球的最高精神,必須被處以禁賽。」

曹錦輝的經紀人張嘉元表示,大聯盟經過調查後,「查無放水事證」,但中職副秘書長王惠民說:「大聯盟並沒有詢問我們,所以他們怎麼調查的,我並不清楚。」

事證明確 中職永不錄用

若大聯盟球隊要簽下台灣球員,都必須向中職提出身分照會,確認球員合約狀態。王惠民說,「永不錄用就等於開除,若大聯盟提出身分照會,我們就會據實以告,因為他曾答應放水,所以我們永不錄用。」


雖然中職的禁賽規定無法溯及大聯盟,但大聯盟也曾有彼得羅斯(Pete Rose)涉嫌賭球,遭到大聯盟永久放逐,如此高道德標準下,曾答應放水而未成功的曹錦輝,想要重返美職體系,幾乎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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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結果到底是怎樣,一下說可以,一下又說不行




作者: ti1234    時間: 2014-11-20 08:49 AM

身為職棒球員,還是要愛惜自己的羽毛,否則自己的前程就斷送了!有點可惜。
作者: caesarempire    時間: 2014-11-20 09:00 AM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惜天生好手!?
作者: 55705570    時間: 2014-11-20 09:22 AM

搞不懂這些有天分的球員在做什麼 每個月的收入應該都不錯
為什麼還要打放水球呢??
作者: 路邊有隻草    時間: 2014-11-20 09:25 AM

美國和日本都是一樣

超道德標準,這是應該的。

不像台灣
作者: a18xxxxxx    時間: 2014-11-20 09:28 AM

球員就該自愛
而不是一時要那些高薪 然後走偏路
比賽是一種競爭 一種大家同起跑線
而不是你一個人害大家
作者: yamaptoma    時間: 2014-11-20 09: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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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ko78260    時間: 2014-11-20 09:43 AM

真的很可惜!如果沒有當初的黑象事件他一定是兄弟的王牌投手
作者: mainiss99    時間: 2014-11-20 09:52 AM

有時候球員經不起誘惑  有時候是  被逼無奈
畢竟  是自己不尊重環境  
作者: scsalsb    時間: 2014-11-20 10:02 AM

一個再怎麼有天份跟實力的球員~如果不尊重老天給他的天賦~不尊重他的職業~那麼再有實力跟天賦都是沒用的~當然如果他是有跟簽賭集團接觸而沒答應放水~那我會祝福他再回美國~但他既然已經有答應放水~那麼我想就算他能去美國~台灣的球迷應該也不會祝福他吧~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4-11-20 10:05 AM

現在只能打OB球賽或是公益球賽了
作者: s122110    時間: 2014-11-20 10:34 AM

可惜了那麼棒的選手
剛上大聯盟時給大家帶來那麼大的希望
作者: shadowblade0411    時間: 2014-11-20 11:27 AM

不起訴書中明確刊載曹錦輝曾答應配合放水,「本案雖能證明曹錦輝原本已答應蔡政宜要配合打放水球,然該兩場比賽後來均因故取消」

光是這一點 , 就應該把他永久驅逐於台灣的球界 , 他要如何謀生開餐廳或是進演藝圈無所為 , 但
是就是不能再讓他進入球界 , 包含接觸三級棒球..
作者: natsume0511    時間: 2014-11-20 11:44 AM

不行就不行阿

有啥好可惜的


作者: a0921901449    時間: 2014-11-20 11: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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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ny1256    時間: 2014-11-20 12:21 PM

從頭到尾就是經紀人在那邊炒作

就是個黑人

還有人護航簡直不可思議


作者: tsai6611    時間: 2014-11-20 12:36 PM

球員要靠實力來贏得掌聲
作者: ucjjp    時間: 2014-11-20 12:49 PM

本來可以輕鬆賺大把鈔票
結果這樣
對不起自己
更對不起球迷
作者: CSLvictory    時間: 2014-11-20 12:50 PM

MLB是怎麼調查的
但最後還是要知會CPBL
所以看來希望不大
反正他回去的機會本來就幾乎是0
作者: icicic1234    時間: 2014-11-20 01:26 PM

就說是炒新聞,不然沒什麼東西好寫了,攪不好再幾天又有其他的說法...像漫畫般的據情。
作者: mudderlee    時間: 2014-11-20 01:39 PM

都已經答應放水了~~雖然最後沒有放水成功但是就有那個意圖我想他的職棒生涯可以說完了啦
作者: genuineintel    時間: 2014-11-20 01:44 PM

記者的基本生存能力就是『捕風捉影』,MLB沒正式發佈聲明前,一切都是『謠言』。
作者: stevenrocnavy    時間: 2014-11-20 0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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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沉痣中    時間: 2014-11-20 02:22 PM

打南韓職棒也許還有可能性
因為做弊一向是他們的民族性..
作者: tie0927    時間: 2014-11-20 02:33 PM

不行就不行

我覺得 他的目的 應該也不是美國大聯盟

應該是 對岸的球隊

如果 真的這一兩年 給對岸成立職棒

他去 價錢 一定非常可觀
作者: jsju    時間: 2014-11-20 02:34 PM

這則新聞報導簡直是羅生門!

記者還列出大聯盟規章的中譯本,請問禁賽是甚麼意思?故意投頭部觸身球也會被禁賽啊,而且所謂的規章中所引述的都是意圖而已,以美國的法律標準來看,講究的應該是事證,所以他們會有藥檢,如果用意圖作為標準,很難成立。

中職恨死這些打假球的球員,中職副秘書長的說法代表了中職的態度,但是如果真事證明確,檢調為何不起訴?不起訴書中一切說詞全都是檢方單方面的說法,根本未經過法院認證,有何法律效力? 如果當初覺得這些球員有問題,為何不開除他們並進而提告求償? 印象中承認打假球的人判得重,不承認的人就繼續跟法院盧,這就是台灣法律的現實,我很懷疑大聯盟要如何看待曹錦輝的不起訴,也因此讓曹的經紀人有操作的空間。


作者: ddd55225522    時間: 2014-11-20 03:13 PM

結論還是棒球夢一樣破滅~因答應放水打球~給球員很嚴厲的告誡~為了自己在大誘惑也不能放水
作者: lemon543    時間: 2014-11-20 03:16 PM

有好天份 沒有基本道德素養等於白搭
一切是他自找 代價自己就要擔  
哪有可惜 可惜是被他弄黑的棒球界

作者: drexler0127    時間: 2014-11-20 03:47 PM

一失足成千古恨
做人還是要好好愛惜自己的羽毛
不然 在怎麼有才能 也是枉然~~~~~~
作者: xboy2013    時間: 2014-11-20 04: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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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bicom    時間: 2014-11-20 04:34 PM

當初黑象事件傷了很多象迷的心

這種人就應該永遠離開棒球圈
作者: 給我一片天    時間: 2014-11-20 04:55 PM

中職既然已經永不錄用小曹
不妨得饒人處且饒人

既然他有那夢想
也想重新振作
何不展現成人之美的氣度
不要再捅一刀了...
作者: aqaw491    時間: 2014-11-20 05:18 PM

他為什麼還有臉想要去大聯盟?
就算判決沒有放水實證,但是起訴書有提到他答應放水,這樣就可以讓他在棒球圈永遠消失了,還想丟臉丟到美國去。這就跟學生作弊一樣,還沒拿小抄出來就被抓,就等於預謀作弊,還是一樣要依校規處罰。
你曾經是大家的偶像,但是你犯的錯以及造成的傷害可能10年都無法彌補!
作者: eric60803    時間: 2014-11-20 05:32 PM

可惜啊 假如當初不這麼做 現在一定賺更多
作者: nana999    時間: 2014-11-20 05:37 PM

答應放水=實質放水
就好像準備殺人=實質殺人
也許這樣的標準只有在台灣適用
美國他們應該不會做這樣的認定
並不是想替曹錦輝脫罪
而是事實上他並沒有放水打假球
他雖然答應也不代表他到時候在場上就一定會放水
也是有好幾名收錢不辦事的
只是看怎麼認定而已

我想大聯盟的道德標準絕對不會比中職高
他們是要確定有違反規定事實才會做出處罰
而且他們的罰則有很多種
不像中職只有一種就是永不錄用
對曹錦輝而言
他等於已經做了幾年的球監了
或許美國那邊考量的已經不是他的道德問題
而是他的實力和年紀問題
所以若是他能在澳洲職棒證明自己身手
搞不好這幾年的休息
反而讓他的手臂獲得更好的喘息機會
能夠藉由比賽再回到以往巔峰狀態
或許還有機會

若是曹錦輝還想打球賺錢去美國是他唯一的路
他已經證明不打球他是賺不到錢了
也希望曹錦輝的案例可以給年輕球員一個警惕
對於一個從小到大都在打球的球員
離開球場很難再有好的發展
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沒看到
曹錦輝算是在打球階段有賺到錢的
若是那些連錢都沒賺到而被迫離開球場的
可以想見以後的日子絕對是非常辛苦的
我們看到以前的LA NEW王牌許文雄淪為山老鼠被抓
就知道球員離開球場之後的謀生真得很困難
所以現在能在中華職棒打球的球員真得很幸福了
千萬不要再有不正當的想法
能夠以自己的興趣當職業
這是每個人夢寐以求的
希望球員們都能存著感恩的心
好好約束自己
作者: sb3520211    時間: 2014-11-20 05:50 PM

就算他去美國也無法在大聯盟生存吧
這麼久沒碰球了 還是去賣牛肉麵比較實在
作者: 455119    時間: 2014-11-20 05: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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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馬ㄧㄝ    時間: 2014-11-20 07:03 PM

所以是不行嗎!?大聯盟因該是省核完他的案子才做測試,這樣才對吧
我想說到時候沒辦法打中職又加入中華隊這樣會不會很好笑...
作者: kemp2322    時間: 2014-11-20 07: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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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stgo0914    時間: 2014-11-20 07:18 PM

天份再高不好好愛惜羽毛想法一走歪。在高道德的職業環境下很難再有出路的!
作者: buddy3400    時間: 2014-11-20 07:27 PM

沒有人會想去看一場放水的比賽,既然是自己的錯被放逐也是理所當然。
作者: ming7871432    時間: 2014-11-20 07:34 PM

台灣職棒會有如此窘境,放水球絕對要負責,這些球員要負責,不然這幾年會被韓國壓這打!
作者: PS30905    時間: 2014-11-20 07: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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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小工程師    時間: 2014-11-20 08:08 PM

結果還是不行喔,那也只能這樣囉
作者: army1913t    時間: 2014-11-20 08:10 PM

大聯盟不要理小曹
還是趕快抓禁藥比較重要
尤其是a肉
作者: wind1025XD    時間: 2014-11-20 08: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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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nlin    時間: 2014-11-20 08:31 PM

可以是經紀人講得吧
我不太相信大聯盟會為了調查一個台灣球員花好多年
也沒有外電的報導證實
儘管他的天分很好
但不尊重自己的職業就是不道德
我不相信他可以回去美職
作者: kqwek    時間: 2014-11-20 09:11 PM

難得糊塗 被金錢誘惑
陪了自己的才能
苦了家人
作者: kone5207    時間: 2014-11-20 09:27 PM

意料中的事
畢竟當年的黑象事件太過怵目驚心了[有一半是因為它的光環]
這種事情沒有在曹的身分上加上個註記根本不可能
作者: 48501026    時間: 2014-11-20 10:02 PM

真是夠了
年紀大了才知道原來自己身體才是上帝的恩賜
在下半輩子好好思考這問題吧

作者: asher02    時間: 2014-11-20 10:18 PM

不夠愛惜羽毛

就是要承擔所有的後果
作者: kobemiracle    時間: 2014-11-20 10:35 PM

結果只能掰掰了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可惜
作者: 王牌QQ    時間: 2014-11-20 10:35 PM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為什麼長大了 就忘記剛開始打球的感覺
作者: hyt0426    時間: 2014-11-20 10: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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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0988878363    時間: 2014-11-20 1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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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oltz_yeh    時間: 2014-11-20 11:12 PM

職棒球員的平均薪資已經高出一般上班族很多
如果可以潔身自愛
退休後還會有其他不錯的出路
沒必要打假球
作者: kev906    時間: 2014-11-20 11:20 PM

這個媒體是在自己嗨嗎? 美國都說查無事證了......
現在是開始施壓要給美國資料嗎? 那就默默地主動地交出去嘛 不對就不對 該罰就該罰 不要出來喊捉賊然後自己有權有能不去做
作者: minjer670601    時間: 2014-11-20 11:26 PM

所以是可以去大聯盟還是不行? 不是有球探過來看了? 既然不行還來看做甚麼?
作者: raincruise    時間: 2014-11-20 11:27 PM

反正就看圖說故事吧
不管他上或是不上
我覺得都股利他啦
祝她幸福
作者: thomas770701    時間: 2014-11-20 11:49 PM

別回來打棒球了吧
我覺得此人真的心術不正
作者: lapanty    時間: 2014-11-20 1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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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家阿明    時間: 2014-11-21 12:23 AM

唉  本來造成了一翻熱潮的說  還是要自愛
作者: sasabi1233    時間: 2014-11-21 01:00 AM

他不是要去對岸打嗎 美國別想了 對岸也要成立職業棒球了
作者: 帥亮    時間: 2014-11-21 01:05 AM

可惜了...
有ㄧ身棒球天賦...
但沒地方可發揮...
作者: wwsinsf    時間: 2014-11-21 01:07 AM

這就是道德感薄弱的下場.....
怨不了人.
作者: Hokou    時間: 2014-11-21 02:49 AM

曹錦輝只能成為遺憾,過去做錯了,無法再重來,在這一點的高道德標準下
恐怕很困難
作者: jeffny    時間: 2014-11-21 07:13 AM

COME ON當初也是紅及一時...可惜後來受不了誘惑阿 Q_Q
搞到現在臭名滿天下  
徒有一身本領但事沒處使用
作者: kenlew0922    時間: 2014-11-21 07: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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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us73583    時間: 2014-11-21 09:03 AM

難得的天才型選手 可惜抵擋不了物慾的誘惑 不然他的成就不會只限於此
作者: starwing103    時間: 2014-11-21 09:06 AM

當年的曹、接著的王,在大聯盟一登場,國人就拼命捧,最後證明也都只是凡人!期待下一位吧!
作者: suncrying027    時間: 2014-11-21 09: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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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d885678ggyy    時間: 2014-11-21 09:28 AM

55705570 發表於 2014-11-20 09:22 AM
搞不懂這些有天分的球員在做什麼 每個月的收入應該都不錯
為什麼還要打放水球呢?? ...

有錢能使鬼推磨,而且運動員生涯往往不長,當然要趁難賺錢時賺一筆囉
作者: cd885678ggyy    時間: 2014-11-21 09:30 AM

乖~回家吃自己吧,自己斷送的前途就要自己承擔(原中職球迷),看你們打假球心真的會涼
作者: scorpiowei    時間: 2014-11-21 09:33 AM

真的很可惜 真不不能一時的貪念毀掉一生的名譽
作者: e0920207820    時間: 2014-11-21 09:34 AM

這麼好的出路怎麼會斷送自已的財路勒

而且又喜歡打棒球,自已的初衷是設定在哪!?
作者: cnblue維    時間: 2014-11-21 09:41 AM

那次的打假球事件.真的對台灣的棒球傷害很大
很多好手都因此放棄棒球
作者: 胖虎虎    時間: 2014-11-21 09:41 AM

只能說色字頭上一把刀!

辜負了大家的期望了
作者: a631100    時間: 2014-11-21 09:44 AM

一時的貪念毀了一切真是可惜了
作者: zx80298zx    時間: 2014-11-21 09:44 AM

自己不潔身自愛就怨不得別人
職業運動吃禁藥提升成績與表現還有原諒空間
放水打假球是道德問題絕對是不能饒恕的罪刑
作者: xtp6vu3fm06    時間: 2014-11-21 09: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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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WWANG343    時間: 2014-11-21 09:50 AM

是這樣嗎?美國人會看不起訴書喔!講白了,實力不夠才是主因
作者: 小呆喔    時間: 2014-11-21 09:51 AM

反正他自己要頹廢 傷害自己的,其他人也無法,怪他自己吧
作者: dennis0812    時間: 2014-11-21 09:56 AM

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

原先是最被看好的職棒明星
現在呢...

唉..
作者: exangexe    時間: 2014-11-21 09:59 AM

這次的打假球事件對整個中職傷害多大!?
憑什麼還希望繼續打球!?
想丟臉丟到國外去!?
不管怎麼多,打假球就是對棒球的汙辱,
應該讓他永遠消失在棒壇!!!
作者: shonada26    時間: 2014-11-21 10:00 AM

我本來還會看台灣棒球的~  現在除了台灣參與的國際賽會看之外,其他幾乎都不看了,就是因為打假球這些事件已經讓我失去信任了~

作者: rube99    時間: 2014-11-21 10:04 AM

大聯盟沒那麼好混....
就算能去,估計就是在小聯盟退休了...
作者: shoo21    時間: 2014-11-21 10:23 AM

可惜了他的天分,如果他愛惜羽毛,中華隊在國際賽上表現應該會更好
作者: stevenhungtwtw    時間: 2014-11-21 10: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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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koo    時間: 2014-11-21 10:56 AM

現在新聞都在亂報啥鬼阿!! 今天說可以明天又說不行!!!
我倒希望他還可以在美國投球,這也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
作者: freemountain    時間: 2014-11-21 11:03 AM

種瓜得瓜, 種豆得豆.  自種的苦果當然得自己嚐,  不然公信力如何維持
作者: 幻影信長    時間: 2014-11-21 11:05 AM

明明薪水那麼好~還要放水~自找的~不值得同情
作者: e360    時間: 2014-11-21 11:18 AM

可惜一個好投手
自毀前程阿
錢還嫌不夠多嗎
作者: cck90609824    時間: 2014-11-21 11:23 AM

MLB如果需要照會中職.
那回答真的很關鍵.
小曹還會去澳職測試嗎.
其實這天生好手真的太可惜了.
最後只變種馬一隻.

作者: 亮ㄟ    時間: 2014-11-21 11:33 AM

感覺應該是去不成吧?
答應要打假球最後沒打,我個人覺得在自願的前提下
這樣就蠻不OK的
作者: dreambiggogo    時間: 2014-11-21 1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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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n6808252002    時間: 2014-11-21 01:14 PM

曾傷害台灣棒球的人不值得同情~~~

年紀已大了應該回不去了吧~`
作者: a414177    時間: 2014-11-21 01:45 PM

我看還是算了吧!!既然都被封殺了..自己不愛惜羽翼了..即使有很好球技都是枉然了..沒辦法了..誰叫行為不檢討..傷了很多支持他的球迷們?!
作者: 185127alex    時間: 2014-11-21 0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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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xlin19763    時間: 2014-11-21 02:34 PM

牽涉到最基本的道德標準,我看是不可能再回去了!!!
作者: love7017292    時間: 2014-11-21 0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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