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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彰院:講證據 不隨名嘴起舞][中時電子報][2015-11-28]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15-11-28 12:36 PM     標題: [彰院:講證據 不隨名嘴起舞][中時電子報][2015-11-28]

本帖最後由 y8qc2gk91 於 2015-11-28 12:36 PM 編輯

                                                              

頂新案判決無罪,魏應充委任律師羅豐胤,馬上將無罪訊息Line給魏應充,魏回Line表示,尊重法院所有的認定。對於外界群情嘩然,彰院表示能理解外界的反應,但法庭講求證據,證據不足,「總不能隨名嘴起舞啊!」
到庭聆判的律師羅豐胤說,本案發生至今1年多,所有相關當事人都審慎以對,如今法院做出無罪判決,他代表頂新魏應充等被告,感謝法院以非常詳細縝密的調查與審理,釐清事實的真相,他們尊重法院的認定。
羅豐胤指出,審判長指出9項無罪的理由,就是檢辯雙方一直在庭上攻防、論戰的重點,檢方至始至終都無法明確舉證,證明越南大幸福的油脂來源有病死豬或廢棄油、餿水油,也無法證明假冒或摻偽。
頂新集團也在宣判後發表聲明表示,面對社會的批評指教,會秉持謙卑自省之心,用具體行動回饋故鄉。對於彰院詳查事實、釐清真相,表達尊重,也謝謝社會各界的關心與指教。
頂新強調,公司是用食用級規格自越南採購豬脂原料油,並依照政府食品衛生相關法令要求,辦理食用等級原料油的進口報關繳稅等作業,並且經政府主管機關抽驗合格取得輸入許可,相關作業過程完全合法合規。
彰院則表示,已經做好面對外界反彈聲浪的心理準備,並表示可以理解外界的反應,但強調一切講求證據,證據不到確信的地步,法官就無法做出有罪判決。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對無罪判決訝異、遺憾之餘,強調將在收到判決正本後,針對法官的無罪理由,在上訴書內一一詳細回應。

..............................................................................................................................................
禮櫻是這樣沒錯啦,辦案要講究證據,證據不足不可任意下判決,但是也必須要給人民一個合理的交待才行。

作者: shadow_skill    時間: 2015-11-28 12:49 PM

說精煉沒問題的話請那些法官
去吃幾年來證明沒問題不然誰會信


作者: ZYX0410    時間: 2015-11-28 12:52 PM

要證據還不簡單,叫承辦法官把黑心食品拿回家用用看,看對健康有沒有影響,再來做判決
作者: stevenwon    時間: 2015-11-28 12:57 PM

如果真的沒問題,魏家怎麼不敢喝自己做的油?高官門也都喝進口的,把人民的生命當什麼?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11-28 01:08 PM

哈哈哈,還證據咧,第一批抽驗有毒的法官不採信,要重新抽驗
過了一年抽驗終於抽到驗不出毒的,法官就馬上採信,馬上判魏應充毒害謀殺台灣人賺錢無罪
這麼無恥的言論虧法官還有臉說出來,果然人治的中國國民黨不倒,台灣人就絕對不會好啊
難怪當年百億連勝文只批食安環境,但始終都沒批魏叔叔,原來早就料到這一天了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5-11-28 01:18 PM

法理就算站得住腳,
但現實情況是不能容忍的,
難道精煉後的大便可以吃下肚嗎?
法官不能從正常生活的觀點去考量嗎?
作者: chenwarehouse    時間: 2015-11-28 01:25 PM

不見得是法官有問題,也有可能是檢察官的錯,但絕對能確定,其中一方有問題,否則不會有30年跟無罪的差異!司法部分請繼續追下去!至於食安部分三位參選人不能不表態!
作者: hadice007    時間: 2015-11-28 01:33 PM

正如柯P講的

這次的判決 給國民黨最後的一擊 催票威力1000%

本來還有些國民黨的立委會上 現在.............自求多福了

民進黨真的不優  何奈國民黨喜歡搞自殺手段  唉~~~~自作孽啊
作者: godjoshua    時間: 2015-11-28 01:34 PM

他只選擇性相信那是良心企業

他只是不懂為何大家都不用進口天然的油
作者: kensangel    時間: 2015-11-28 01:37 PM

請判決無罪的法官家裡買頂新的油自己吃吃看  還看你判不判無罪  媽的!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5-11-28 01:40 PM

法官是看證據沒錯,證據是誰提供的?不是檢方嗎?檢方要不要說明一下?
頂新案中法官曾要求重驗採樣,結果以距案發後半年以上重新採樣的樣品測試結果變成對被告有利的證據,法官要不要說明為什麼要做這個舉動?
作者: tgfm18yayawu777    時間: 2015-11-28 01:51 PM

那同理可證

人也是動物

只要肚子餓了就能隨意的殺掉人類做成人排吃掉

這在科學數據上是完全站得住腳的阿

也就是說

當日後有人因為種種原因殺了人

只要將人的屍體做成食物吃下去

就不會有什麼殺人的罪刑

因為俺是為了因為生物本能維持生存才殺人果腹的

在科學數據上這有哪裡錯了

作者: dun_hillz    時間: 2015-11-28 02:46 PM

要你提出所有證據
甚麼細節都得牢記
拖過半年一年知後
通通不予採信 你還告下去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5-11-28 02:57 PM

不能盡講證據!!
這種食安的問題鬧這麼大,
在美國可是要傾家蕩產的,
妳台灣法官一句要講證據就打發掉了,
還有公理可言嗎??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11-28 03:00 PM

明顯這名法官根本就不去理解精練過的油是否有問題
只憑自己的標準來衡量這起案子
真虧還好意思講證據
作者: cwan7788    時間: 2015-11-28 03:01 PM

乾脆把那些油都送給法官好了...
作者: excelstor    時間: 2015-11-28 03:25 PM

那些法官絕對不敢用頂新油煮東西吃
卻做出如此離譜判決
真的是人神共憤

作者: asdf653    時間: 2015-11-28 03:53 PM

這次的選舉小英穩當選,國民黨都自癈武功了!
作者: c924188704    時間: 2015-11-28 03:59 PM

證據不足在越南拍攝大幸福收回收油
還有屏東農民私下裝設的綠影也是造假
這些都不算證據除非國民黨說他有罪
不然誰敢說事證物證在拘提後飛機先飛去大陸了
回來空機了還要什麼證據
我只能說有黨證真好有錢人果然不一樣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5-11-28 04:32 PM

台灣司法己死了,因為還沒吃到死人,所以沒有危害,要等到有人死了要確認是否吃到那些東西,這就是為什麼台灣黑心食品這麼多,因為法官都是引用最輕的來判或者是證據不足判無罪.
作者: azusa1918    時間: 2015-11-28 04:34 PM

呵!連續劇情,繼續看下去。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5-11-28 05:37 PM

當律師最痛苦的事可能是要昧著良心為他的雇主辯護吧,不知道午夜夢廻時是否會良心不安呢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11-28 05:39 PM

講來講去證據就是關鍵阿
若提不出更有利的證據我看很難定罪啦



作者: ta011    時間: 2015-11-28 05:54 PM

也就是說一切合法,也就是說台灣的一些法條真的有問題,

還是嚴重的漏洞百出,

以後如何與世界競爭,

台灣的一個招牌,以後再也擦不亮了,

慘。

這事件,真的只有換黨做做看,跟換一堆立委將法修的完善一些,才是治本的作法,大家說是嗎。

完全執政,到目前是,完全無能,完全無法無天了,

台灣這一塊招牌,越來越難推出國外,才是大眾該思考的課題,

一切還是要從法源,修改與大改,才能測底解決,大家說是吧。



作者: WANG198183    時間: 2015-11-28 05:59 PM

司法人員的權力很大
卻不受到節制..這什麼鬼阿
顏色對了就沒事挺藍的就沒事?
應該要採用陪審團制
作者: WANG198183    時間: 2015-11-28 06:00 PM

司法人員的權力很大
卻不受到節制..這什麼鬼阿
顏色對了就沒事挺藍的就沒事?
應該要採用陪審團制
作者: lilacq    時間: 2015-11-28 06:46 PM

即然黑心油沒有什麼問題為何魏家自己都不敢吃 . . .
就連外出都要另外再帶瓶油 . . .

作者: zogol    時間: 2015-11-28 07:44 PM

當然要講證據啦,看看法官家裡用的是什麼油…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5-11-28 09:01 PM

法官是否黑心有收錢或是其他因素這個我不知道
但明顯的是司法的觀點、認知跟一般民眾的出入很大
是早該有改革以更貼近民眾
另一方面也要想辦法增加民眾的認知
並從中檢討衡量法律的標準
法律的標準不應該局限在法條、證據
當然也不能流於情感、渲染
個人覺得法律的標準是在於全體民意的認同
要建立一套嚴謹的制度卻又有其彈性
一邊要降低冤獄、誤判
一邊要嚴懲罪犯不讓其鑽漏洞
台灣的司法改革真的是太慢
接二連三的案子都顯示
雖然判決"合法"
但是卻是制度使然
另一方面檢調體系也是
明知上了法庭會遇到什麼問題
然而事先卻都不去預防
都被當做攻擊的點
作者: 091115    時間: 2015-11-28 09:08 PM

法官眼中 錢=權 有錢=有權...有錢啥都能判 沒錢也是啥都能判
作者: 9144022    時間: 2015-11-28 10:20 PM

這樣代表 以後食安問題  一堆黑心廠商律師 都會用此判決..來引述

這樣說的話 幹嘛要分工業用跟食用化學物品....只要最終產物有沒有毒就好了...


以後工業用的話雪品黑心產生應該會大量進口吧...

對以前笑對岸黑心食品    現在應該換對岸笑台灣黑心食品  法院認證安全.....
作者: sisisealand    時間: 2015-11-28 10:33 PM

法律永遠比犯罪晚一步,都是後來才完善
只是我們的文官系統應該要完整才行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5-11-28 10:37 PM

法官家裡到底是擺了多大包的紅包?還是有收到子彈之類?歪嘴雞做夢都會笑喔~
作者: eabe    時間: 2015-11-28 10:55 PM

毒油事件是最近才被發掘出來的~
項新現在提出的証據根本不能採信啊~

作者: cosmonkey    時間: 2015-11-28 10:57 PM

證據就是關在自己的律法條象牙塔
把自己的道德良心丟在黑心油裡面
這種自以為正義 只保護會鑽法律漏洞卻無法保護百姓的司法恐龍
就是台灣最大的悲哀
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5-11-28 11:09 PM

除了政治以外,司法大概黑暗程度不分上下,難怪老一輩的人寧可孩子種田,也不讓他去學法
作者: a86241    時間: 2015-11-28 11:09 PM

這次判決 法院主要用的是無罪推定 也就是檢察官要證明有罪 否則就是無罪 可是對方並非個人而是企業 也就是說應該要是用消保法 也就是企業有責任證明自己的產品從生產到消費者手上是安全的 消保法是特別法 應該要優於普通法 所以如果法官是用這點判無罪 我無法認同 再則 我們的食品法也該修了 美國的食品是在裡面有些不能加的東西比如硼砂 你跟食品放在一起 就當作有加 有罰則 反觀我們卻還要證明有加才有罰則  這不是很瞎媽 或是像有些可以加但有上限的東西 比如香腸要加亞硝酸鹽 在美國 你今天生產100萬斤的香腸 但你進了超過其添加上限的量 就當作超標 而在台灣不管你進多少 反正驗出來不要超標就好了 這操作的空間可就大了 剛好利用這波食安風暴 我們的立委大大們 做點事吧 把這些不合理的地方修一修吧
作者: 舒米    時間: 2015-11-28 11:10 PM

台灣人是很健忘的,抵制幾天就忘了
活該吃飼料油
作者: mucy    時間: 2015-11-28 11:17 PM

呵,要想富,學化工作食物。有錢有勢,有事變沒事,沒錢沒本事,死老百姓。
作者: 阿可樂樂    時間: 2015-11-28 11:20 PM

標題如果改成:「講鈔票,不隨真相起舞。」恐怕才是恰當的描述吧。
作者: fh97792    時間: 2015-11-28 11:39 PM

台灣的法官都是豬一樣,只要到了他們手上就是證據不足,我繳的納稅錢是不是可以不用給這些豬法官。
作者: dragon_5218    時間: 2015-11-29 12:59 AM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鐵證又+1

1995年許水德講過這句話後,我發現判決只要不利KMT

該法官就會被調任

除非真的迫不得已,查不到證據,時間過太久激起民怨

才會放人...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11-29 01:09 AM

有黨證在手就保證你查無實證
作者: ALKANE    時間: 2015-11-29 01:11 AM

法官真好當哩,有犯罪證據有罪,沒有犯罪證據無罪,嗯...你想定對方的罪阿,請你再去多找找證據,放心,只要有確切證據指出他有罪我一定判他有罪的,好啦,我要回去補眠囉,退堂~~~
作者: shadowfoxdm    時間: 2015-11-29 01:23 AM

這些官的良心到哪去了
出門不怕被雷打?
作者: pc80176    時間: 2015-11-29 01:37 AM

還真是正氣凜蘭耶,腦袋裝水泥的現代恐龍
作者: pantera32    時間: 2015-11-29 03:13 AM

不隨名嘴起舞?我倒是蠻想知道你是隨什麼起舞才會做出這樣的判決?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5-11-29 03:57 AM

真要判什麼都可以是證據
要不判所以證據都可以是空氣
作者: lansaten    時間: 2015-11-29 09:43 AM

其實頂新有沒有罪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了,重要的是目前的食安法還能出很多個頂新事件,而且結果也會是無罪
作者: 6214530    時間: 2015-11-29 10:09 AM

要不要公審法官阿!!
有種不要躲出來面對民眾阿!
拿錢吃相難看又不擦嘴
作者: a31398323    時間: 2015-11-29 10:20 AM

這種案件發生在美國--頂新一定被罰到破產
發生在大陸---頂新負責人一定被砍頭
發生在台灣---大家都無罪釋放
作者: Chand12345    時間: 2015-11-29 10:25 AM

法院果然是為了有錢人開的
有錢判生,無研判死
這種案件可以拖上一年
可見執行上有很大的瑕疵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5-11-29 11:11 AM

只要人為操縱,就算證據多到如山高也可以瞬間化為烏有

作者: kenny20    時間: 2015-11-29 11:56 AM

法官選擇性撿證據,公平性在哪裡?
他不是收了好處就是在刷存在感!人民納稅就給她玩就是了!
法律失去人民的信任,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作者: ROLII    時間: 2015-11-29 12:06 PM

看了只能嘆息,小市民連勉強生活困難
而公平正義卻又是這樣難以彰顯
作者: joshwen1977    時間: 2015-11-29 12:27 PM

如果說不隨之起舞已經成為政治人物的說詞
而法官也來這一套的話
這國家還像樣嗎
作者: skybirdw    時間: 2015-11-29 12:33 PM

司法早已淪為選舉的工具 這些法官等小英執政後都有大獎領 可憐的是KMT直接送殯儀館 跟我們這些死老百姓 正義得不到伸張
作者: tim-ting    時間: 2015-11-29 01:17 PM

什麼叫沒證據 那個明明就不是食用油
到底證據要多明顯 都看法官 真的太好笑了~
作者: lionhead3    時間: 2015-11-29 01:28 PM

本帖最後由 lionhead3 於 2015-11-29 01:30 PM 編輯


第一批抽驗有毒的法官不採信,要重新抽驗
過了一年抽驗終於抽到驗不出毒的,法官就馬上採信,馬上判魏應充毒害謀殺台灣人賺錢無罪
這就是目前台灣的法力環境!
有錢的判生
沒錢的判死

這句老話
意外寫實  卻也
格外諷刺  !!!



                提錢來講

沒                                      有
錢                                      錢
判                                      判
死                                      生



果然是如此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5-11-29 01:37 PM

雖經練後可食用 最大問題不在這 最大問題是來源 別的國家都已告知油品東西來源有問題

作者: 石灰水    時間: 2015-11-29 02:12 PM

這法官真的是依照什麼標準在判決的

剛爆發案件
一堆證據指向違法黑心油
遲遲不肯判

拖個一年半年的
突然來個證據不足判無罪
作者: Air321    時間: 2015-11-29 02:26 PM

彰化真是黑心商加奸商的
天堂!!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5-11-29 03:52 PM

搞民粹,那就跟共產黨一樣搞拼鬥就好啦 大家私刑 民意決得有罪就是有罪
作者: bigboss2001    時間: 2015-11-29 04:04 PM

最扯的還是倫倫了,證明國民黨沒操控法院是在工殺小,這完全證明了這些人話術的噁心之處,如此大剌剌的裝傻來愚弄人民
作者: a20090228    時間: 2015-11-29 04:13 PM

法律只看證劇 但證劇會造假  法官也不是專業人士  單看一張紙就這樣認定..
台灣法官素質也只有這樣
作者: 熊熊拔    時間: 2015-11-29 04: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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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rdon1301    時間: 2015-11-29 04:16 PM

我開始期待台灣出現陪審團制了
以法論法總少了情理
作者: andersonfly    時間: 2015-11-29 04:24 PM

人家都說法官是伸張正義的....在現在看來...他們只是一群死咬著證據法條的人.....那靠他們台灣人就死光了....革命吧
作者: anton05    時間: 2015-11-29 04:32 PM

以頂新規模跟商品的種數加上從頂新開始販賣到被抓到的這段期間,
全台因此有關於飲食引起的死亡案例都算進去就好了阿!
作者: 交流專用    時間: 2015-11-29 04:32 PM

把那些廢油全送去法官家吧以後妳們只准吃這種油過日子
作者: william607    時間: 2015-11-29 04:40 PM

不是已經抽驗出很多的重金屬含量了
不太清楚到底判定依據到底是什麼?
作者: yastern    時間: 2015-11-29 04:40 PM

台灣不都這樣直說法官是恐龍 但真的證據在那 有足夠的證據判人有罪嗎 還是說媒體說了算
作者: kayli    時間: 2015-11-29 04:40 PM

證據!
什麼叫證據!?...
有證無據、有據無證都是屁話!~
有錢人就可以把證據兩個字寫成...正拒
正正當當地拒絕你們/我們這些笨蛋...
「老子說不是、沒罪...」
作者: 天生釣手    時間: 2015-11-29 04:45 PM

大幸福是專門飼料油的那麼明顯還需要啥證據  明明法律就規定不可以販賣人不能吃的東西  為啥漂白豆牙菜就被判刑八個月  碰到你這個法官就無罪  背後是否有不為人知的密秘

作者: dennis303    時間: 2015-11-29 04:59 PM

法官這案判下去自己的前途大概也黑一半了
作者: 阿拉丁    時間: 2015-11-29 05:00 PM

這樣都能無罪?

好想去頂新上班喔!
如果在鮮乳裡吐口水,只要高溫殺菌後,對人體無法證明有害,就無罪了。
作者: 答人    時間: 2015-11-29 05: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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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167476503    時間: 2015-11-29 05: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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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鮮果多    時間: 2015-11-29 05:23 PM

基本上跟日月X無異~  證據就好像是檢察官法官自由心證一樣"   證據擺在眼前還能睜眼說瞎話的太多了.這樣是建議以後黑心廠商都找沒有邦交國家製作黑心東西  然後輸回台灣~ 死無對證是嗎?   
事實擺在眼前  也認罪承認了~   一開始承認沒用   只要私下講好串個供第二次說沒有  這樣就沒罪了.台灣真好~      這次立委國X黨大概別想過半了吧....
作者: yahooo    時間: 2015-11-29 05:47 PM

哈, 誰提的告訴? 檢方倒底有沒有用心? 果然是隨便提些東西, 難怪法官判無罪...

不要怪法官,先看檢方拿什麼出來? 誰提的? 不就是衛福部? 啥,沒聽過, ..., 新成立的,沒幾年...

所以亂搞..., 誰亂搞?
作者: dao1834    時間: 2015-11-29 08:14 PM

台灣法官全部都是經過重重考試上去的
一點現場實務經驗都沒有
這些2.30歲就可以當到掌人生死的法官
真的有辦法準確的為民伸冤嗎?
還是只是照本宣科?
作者: usa662    時間: 2015-11-29 10:43 PM

我看國民黨這下真的要倒了催票率百分之百
作者: a2736395    時間: 2015-11-29 10:45 PM

證據不足拉,彰化地檢的主任檢察官親自寫上訴了,檢察官也認為不然要牽頭越南豬才能證明有罪?這表是檢察官已經盡全力了不過這也很好拉,無罪就無罪,我覺得這些法官跟檢察官很厲害,為了搞死國民黨居然連這種七傷拳手段都弄出了,各位法官跟檢察官我不會忘記你們打假球就是爲了挖洞給國民黨跳的犧牲,尊重,再見~
作者: henryliux    時間: 2015-11-29 10:48 PM

頂新跟馬關係真好~馬有有
作者: bedream    時間: 2015-11-29 10:48 PM

太好笑了
只講對頂新有利的證據
不利的都不是證據
笑死人了
作者: panismao    時間: 2015-11-29 11:09 PM

台灣的司法早就死了,是高官及有錢的人開的
作者: changmary    時間: 2015-11-29 11:14 PM

沒証據確實不能亂判,但是可以延後再審吧,
我不懂法律,但是事實就在眼前,沒証據也不能先宣判吧。
作者: shmjie9811    時間: 2015-11-29 11:28 PM

這三個法官讓 我不禁要問 "牠"仨 到底拿了頂新幾個 億 呢?
作者: chuanpowang    時間: 2015-11-29 11:46 PM

這個社會有以媒體辦案的趨勢,但有錢判生的趨勢也承續著
作者: nc31    時間: 2015-11-30 01:00 AM

這莫明奇怪的判決,不管是因為檢方資料不足或法院偏坦頂新,反正最後箭頭必定落在執政黨身上.執政8年了司法的問題都必須概括承受!!
作者: dulamo    時間: 2015-11-30 07: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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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mininder    時間: 2015-11-30 09:03 AM

哀...人家的良心都已經換成新台幣 請一個好律師有哪有甚麼問題??
作者: asdf653    時間: 2015-11-30 10:51 AM

朱立倫雖說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蛋也要負起社會責任的!
那如果2016小英中了,不幸又翻盤了那法院不就是民進黨開的囉?

作者: JOHN0917    時間: 2015-11-30 11:14 AM

果然又是一個恐龍判決呀,
人民呀你們自己該死,我領高薪吃進口的呀,
關我什麼事,只要有人供奉我就好呀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5-11-30 11:52 AM

不知道有沒有民代去提到這三名檢察官是否有收賄
作者: fazerbasara    時間: 2015-11-30 12:13 PM

是否該改成陪審團制?
台灣也沒有單位可以監管法官
法官可以用各種方式定人罪責
當然也可以用各種方式為人開脫
法條的解釋,在善於玩文字遊戲的人手中
就可以白的說成黑的黑的說成白的
作者: wurobin    時間: 2015-11-30 12: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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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o88556    時間: 2015-11-30 12:27 PM

衛服部不是已經證實頂新從大幸福那邊進口的原料油
不是食用油而是飼料油嗎?
法官難道是在說衛服部說謊嗎?
還是法官寧願相信頂新而不相信檢察官和衛服部?
這真的是太扯了
完全沒辦法理解...
作者: paul258369    時間: 2015-11-30 12:31 PM

我覺得這種事情
還是讓法界的人來評論
比較恰當

作者: siowen    時間: 2015-11-30 1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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